补充协议
补 充 协 议
在此次旅游安排中,________________和旅行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要求旅行社把以下购物店以及推荐自费项目安排进行程里面,以满足此次团队的购物及旅游需求。
一、具体如下:
自费项目明细如下 |
景点名称 | 价格 |
草原激情越野车+滑沙 | 280元/人 |
骑马/射箭/蒙古服饰照相 | 120元/人 |
二、对于此次旅行,旅行社需确保无强迫行为。
三、以上陈述推荐项目仅适用本行程,其他消费行为旅行社可以协助办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自费项目,老年证、军官证等证件优惠均不退。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
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告知本人。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
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双方签字: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