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游委(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度假区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国家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4A级景区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7]98号)的有关要求,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7年5月16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4A级景区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鲁旅办发[2017]38号),并于6月27日在威海召开了专项会议。根据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级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由临沂移动公司提供相应运行服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4A级景区与市级平台的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旅游委(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时间部署辖区内4A级以上景区与市级平台对接事宜。并指定本项工作县区具体联络人和景区具体联络人。
二、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各县区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4A级以上景区与市级平台的对接工作,未完成数据对接的景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给予警告。对于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数据对接的景区将视情节给予降级或摘牌处理,省景评委将不再受理所在县区A级景区创建、申报与评定工作。
三、景区视频对接要求:景区视频应包括景区主景观区、景区主要出入口、主要游客集散地和主停车场等。视频图像要求能够直观反映客流情况。每个景区不少于3个监控点,监控点故障平均修复时间小于2小时。
四、设备配置规范:
1、摄像机:景区前端摄像机要求配置网络摄像机,并且支持onvif协议。
2、硬盘录像机(NVR):要求至少配置两个网口,实现前端摄像机图像的采集、存储,并实现与市级平台的对接。
3、数据传输网络:4A级景区与市级平台可以通过专线或互联网进行数据传输,带宽不小于8M。线路费用由各景区承担。对于运行于内网系统的景区监控系统,如果出于安全等原因无法实现对接的,可以单独采购摄像机及NVR,通过网络直接与市级平台对接。由于低带宽和互联网进行数据传输可能会造成视频传输卡顿,建议采用移动公司专属数据专线进行接入,该专线用于景区连接市级旅游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使用,8M数据专线6000元/年/条,10M数据专线7200元/年/条,20M数据专线10800元/年/条。
请各县区旅游委(局)于9月4日前将辖区内各4A级以上景区准备相关设备配置情况汇总后报送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中心邮箱,并及时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中心做好工作衔接。
联系人:宋泉江
联系电话:8727567
电子邮箱:linyitour@163.com
附件1:景区对接设备配置参考表
附件2:4A级以上景区相关设备配置情况表